2021-08-05 林小編 廣州陽溢財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特種設備重大隱患:
(1)使用非法生產特種設備的。非法生產特種設備是指無許可資質的設計、制造、安裝、改造、修理單位,設計、制造、安裝、改造、修理的特種設備。
(2)超過特種設備的規定參數范圍使用的。特種設備都有規定的使用參數,如鍋爐的額定溫度、額定壓力、額定蒸發量,壓力容器的最高許可壓力、介質、充裝系數,機電類特種設備的速度、高度、重量等參數。
(3)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裝置,或者安全附件、安全裝置失靈而繼續使用的。安全附件包括安全閥、爆破片裝置、緊急切斷裝置、壓力表、液面計、測溫儀表、易熔塞等,安全裝置包括聯鎖裝置,雙手操作式裝置,自動停機裝置,限位裝置等。
“缺少”是指與設計圖紙不一致,包括數量少、排量和量程小等。
“失靈”是指保護控制功能缺乏,或者不靈敏。
(4)使用應當予以報廢或者經檢驗檢測判為不合格的特種設備的。報廢特種設備包括3種:
一是存在嚴重事故隱患,且無改造、修理價值的特種設備。
二是超過設計使用壽命,且安全技術規范不允許繼續使用的特種設備。
三是使用單位自行報廢,并履行了報廢手續的特種設備。
檢驗檢測是判定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和安全裝置安全狀況的基本手段,沒有按期檢驗或者經檢驗不合格,特種設備安全性能不能保證。
(5)使用有明顯故障、異常情況的特種設備,或者使用經責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種設備的。特種設備存在的明顯故障和異常情況影響安全運行,或者特種設備監督檢查責令改正的隱患沒有按時改正。
(6)特種設備發生事故不予報告而繼續使用的。特種設備發生事故后,沒有及時向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也沒有進行重新檢驗,在安全狀況不明的情況下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