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0 林小編 廣州陽溢財稅
設計單位應在《設計許可證》有效期滿6個月前向批準部門提交《更換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設計許可證申請書》(見附六)。換證單位如逾期未提出申請,即自動放棄設計資格。
換證審查工作由國家或省級安全監察機構備案的審查機構組織進行。審查機構應在設計單位的《設計許可證》有效期滿3個月前組成換證審查組安排換證審查工作,并應在審查20日前通知換證單位。
換證審查內容包括:
一、聽取設計單位基本情況匯報;
二、核查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三、審查設計工作機構、工作場所、設計手段和設計裝備以及技術力量是否滿足本規則的有關規定,并與所設計級別相適應;
四、檢查設計質量保證體系的實際運轉和各項設計管理制度的制定、貫徹執行情況;
五、各級設計人員的培訓、考核及變動情況;
六、采取對設計、校核人員進行基礎知識書面考核與設計圖紙答辯相結合的方式,考核設計、校核人員的技術業務素質;
七、每個級別抽查至少一套有代表性的設計技術文件,檢查實際設計水平和質量;
八、檢查《設計許可證》有效期內主要設計項目出現問題后的處理情況;
九、《設計許可證》有效期內的設計項目和數量;
十、制造單位、產品使用單位的反饋意見;
十一、核查每年向批準部門所報送的年度綜合報告的真實性;
十二、核查上次換證(取證)時審查組所提出意見的整改情況;
十三、設計資格印章的使用與管理。
同意換證的基本條件:
一、符合本規則第二章的規定條件;
二、未發生過由于設計原因而造成的重大設備事故;
三、各級設計人員每年變動人數不超過20%;
四、有效期內每一級別的設計文件至少有兩項,否則取消該級別的設計資格。
換證審查組審查后應出具《設計換證審查報告》,并提出審查結論性意見。審查組結論性意見分為具備換證條件,應予換證;基本具備換證條件,整改后可予換證;不具備換證條件,不予換證3種。對某一級別應予取消設計資格的,亦應在結論意見中加以說明。
一、符合以下情況者,為具備換證條件,應予換證:
(一)換證單位符合本規則第六十四條規定的換證的基本條件;
(二)質量保證體系健全,實際運行情況良好;
(三)各項規章制度建立齊全,并能認真貫徹執行;
(四)設計人員素質考核良好,基本知識筆試平均成績不低于80分且無不及格者,答辯回答問題基本正確;
(五)沒有超越《設計許可證》范圍的設計,設計質量良好;
(六)設計手段和技術裝備較好并逐年有所改善;
(七)適合本單位設計項目需要的標準、規范齊全,并具有與設計級別相適應的圖書、雜志等設計參考資料;
(八)設計檔案資料和各項上報材料記錄完整、真實可靠;
(九)設計回訪工作和用戶反饋意見能得到合理安排和及時處理,監檢單位和用戶對設計質量評價良好;
(十)對上次換證(或取證)時審查組提出的整改意見,全部認真整改。
二、符合以下情況者,為基本具備換證條件,整改后可予換證:
(一)換證單位符合本規則第六十四條規定的換證的基本條件;
(二)質量保證體系已建立,并開始運行,偶有出現失控現象發生;
(三)各項設計規章制度健全,并能貫徹執行,個別制度貫徹的不認真、不規范;
(四)設計人員素質考核合格,基本知識筆試平均成績不低于70分,答辯回答問題基本正確;
(五)沒有超越《設計許可證》范圍的設計,設計質量符合法規、標準要求;
(六)設計手段和技術裝備能滿足當前設計工作需要;
(七)適合本單位設計項目需要的法規、標準齊全,并有一定數量的圖書、雜志等設計參考資料;
(八)設計檔案資料、記錄和各項上報材料真實可靠,個別的尚不夠完整;
(九)設計回訪工作和用戶反饋意見雖已得到重視,但安排和處理的不夠及時,監檢單位和用戶對設計質量無不良反應;
(十)對上次換證(或取證)時審查組提出的整改意見,基本進行整改。
三、符合以下情況之一者,為不具備換證條件,不予換證:
(一)不具備本條第二款基本具備換證條件的;
(二)審查中發現弄虛作假的。
四、對于設計換證單位提供的設計檔案資料,不能覆蓋《設計許可證》中的級別時,審查組應查明情況,按規定提出取消未被覆蓋的級別的設計資格的建議。
審查機構應在審查后1個月內將《設計換證審查報告》上報批準部門,辦理換證審批、發證手續。
一、對具備換證條件的單位按本規則第四章第四節的有關規定辦理換證審批手續,換發《設計許可證》;
二、換證單位換發《設計許可證》后,應按本規則第五十一條的規定辦理設計資格印章事宜;
三、對基本具備換證條件的單位,審查機構按本規則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對其提出限期整改建議,并檢查整改情況,及時上報批準部門;
四、對不具備換證條件的單位,由批準部門確認后,通知取消其設計資格。